| |
|
| |
| |
|
| |
真實三寶善逝三根本,氣脈明點自性菩提心,
本源自性大悲壇城中,乃至菩提道場永皈依。
|
| 這是大圓滿的皈依文。皈依在藏文中的根本意思是指在輪迴的種種危難中得到保護。對一個初學佛者來說,皈依是重要,或必要的。因為在所有經續中,皈依是必要的部份,每每在修法前,都會先修皈依發心。皈依是踏入修行的大門口,也是引導修行者走向及得解脫的道路。 |
修行、解脫、成佛是艱辛的路途,莫說是還未皈依,就是自己皈依三寶、三根本,要是信心不足夠,這條路都很難行。外境充滿誘惑,對於像我這種智慧低又平凡的一般人,沒有三根三寶的大悲加持及指引,怎逃得過。就如師父所指出,皈依使你在輪迴中得到保護,皈依是通向所有教法和修行的通道。(《龍欽心髓妙道前行》頁三十七) |
| 於立定決心皈依前,就應該謹慎思考,畢竟這是人生一大事兒,極大的事兒。到底皈依的目的為何呢?是為現世福樂,個人解脫,還是眾生利益? |
龍欽心髓皈依者的動機,把他們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下士:他們都害怕自己下世會下墮三惡趣受苦,皈依三寶是為了人天的安樂。第二類是中士:他們觀察到輪迴的痛苦,希望藉由皈依三寶,使自身能得涅槃,解脫輪迴。第三類是上士:他們亦觀察到輪迴的可怕,不忍眾生在輪迴苦海中受折磨,而發心要救度眾生。藉著皈依三寶,希望能把眾生都安置於無上佛果中。 |
| 若是希望皈依大乘的初學者,他的動機便應遠大及純粹,不要只顧個人利益,清楚確認自己要負起救度一切如母眾生,令其能離開輪迴苦海得解脫的責任。這就是應持的皈依心態,而從中得到的加持力也就不可量了。 |
| 然修行的第一步是皈依,那麼皈依的基礎該是一顆持久的信心。從皈依三寶,修行人可得到加持、保護。無論那加持力的多寡,則在於你對三寶的信心有多大。信心愈大,奉獻愈大,所得的加持也就愈大。若果對三寶沒存一點信念的話,那麼加持就等如零。這並非佛菩薩吝嗇,只是人沒將自己的心門打開,接受加持吧! |
| 經續有云:「諸無信念人,善法不生起;種子為火燒,新芽如何生!」(《心止師教II》頁二十一) |
| 如師父書中所說:「一切修行的根,第一步是由皈依開始,成佛解脫亦是皈依的完成。密乘修行的次第亦從外皈依,內皈依到密皈依。」(《如何修證密法》頁八十五) |
| 從龍欽心髓大圓滿的皈依文中便能看到,由入門初階,進階直至最後證得菩提是一個流程。皈依的對象亦隨著修行的心境而有所不同。 |
| 最初入門皈依的對象是佛、法、僧三寶,皈依佛作為導師,皈依法作為道路,皈依僧作為修行道上的伴侶。皈依佛不只是形式上的佛,還有佛的四身(化身、大樂報身、真實法身、本然體性身)和佛的五智(法界體性智、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和成所作智)。皈依法是皈依經論和證悟的結合。而皈依僧就是依止那終身進入佛門,不再回到俗世的佛徒及明白一切法理而得到解脫的人。 |
| 內皈依,就是皈依上師、本尊、空行三根本。上師是傳承的根本,皈依上師,再加上徹底的信心和奉獻心,所有修行道上的障礙也將得以被清除,獲得智慧,與諸佛無二;本尊是成就悉地的根本,是根本法身的顯現,具足一切成就。皈依本尊能夠證得虹霓身;空行是加持的根本,能在無生法性中顯示大悲狀況,能清除所有障礙。皈依空行,修行者能夠得到世間及出世間成就。皈依三根本後再努力修習,以皈依上師的因緣,可以圓滿地得到自性解脫;以皈依本尊的因緣,便能顯現內心本質的覺醒;以皈依空行的因緣,可以得到大樂報身。(《龍欽心髓妙道前行》頁四十四;《如何修證密法》頁九十一至九十三) |
| 由此可見,三寶三根本的大悲與加持力是無量的。有量的只是修行者的信念和奉獻吧了。《般若攝論》:「皈依功德若有形,三界為器亦難容。浩瀚海洋水寶藏,藏合量杯何堪量。」(《心止師教II》頁四十七) |
| 當修行再進一步,行者皈依的就是疾速解脫道路。以特別的脈為化身,控制氣為報身,淨化明點為法身。而大圓滿的菩提心是指一種現前離垢,明空豁朗的內證智;是俱生的,光明的,所以又稱自然明智。這是修行大圓滿的靠山保證。若要繼續進步,皈依者的質素一定很高,且亦已有所證境,及也具足大慈悲心。大圓滿終極的皈依對象是本初智慧,它必具備三種偉大及不可分割的層面,分別是本質為空,其自然展現為明,它的大悲遍滿一切。(《龍欽心髓妙道前行》頁四十二;《如何修證密法》頁五十九;《心止師教II》頁二十八) |
| 從皈依文中,我們可以看到由入門直至證得菩提,修持皈依都一樣重要。雖然根據心境不同,皈依對象或有改變,但請緊記:就算修行者已經修行很長時間,或已進入了最高層的皈依,三根、三寶也是不能離棄的。直至解脫,證菩提的一刻,三寶、三根本、氣脈明點與本初智慧也是包含於皈依的修持中。 |
皈依的功德是不可思議的。只要修行者具足信心,恆久修持,一定會有所感應。
|
《無垢經》有云:「假如要用物質形態來顯示皈依所有功德,整個虛空徹底充滿都不足以包容著它。」(《心止師教II》頁四十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