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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講 智慧品
 
 Lecture 25 Chapter Nine Wisdom
 
 日期: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

上次講座提到寂天菩薩批判了有部的外境實有論。這次講座主要是批判唯識宗1 心識實有論。雖然中觀和唯識都屬於大乘,同樣認定諸法無我(the selflessness of phenomena),例如否定有部的外境實有論;他們以什麼手法(means)確定諸法無我?中觀和唯識就有很大的分歧。中觀認為外境所表現的與它究竟樣態不一樣,是虛偽存在。唯識否定外境實有,只承認內心識「實有」,他們主張諸法是由心識所轉變出來,《唯識三十頌》就提出「彼依識所變」,「彼」指宇宙萬象,宇宙萬象由心識變成,所以否定外在世界的真實性,能變出諸法是心識;這個綠杯好像在外獨立存在(as if exist out there),其實這綠杯只不過是自己心識內在出現的延展、投影和建構罷了(those are nothing but extensions, projections, or constructions arising from within our mind.),這就是「萬法唯心」的思想。但是,寂天菩薩認為被認知的外境和能認知的心識亦同樣虛假存在,跟其他現象諸法一樣,心識是一個假象(illusion)。唯識宗很不服氣地說:「如果沒有實存的心識,如何去認知外在現象是虛假呢?」中觀瑜伽師反問:「你們是否覺得虛假的外境都不實存(have no being)?如此心識就無所緣了。」為了堅持心識實有的信念,唯識開始走入迂迴窮巷的第一步,認為在認知過程中外在的境相是由心識變現出來,提出「相分說」。為後人垢病,唯識邏輯總喜愛拐彎抹角,不走傳統佛教共許「境相能依正觀所緣」的認知方式;這種迂迴推理令唯識無法確立一個境相;連串駁斥將唯識逼近牆角,走到要成立自證分(self-cognizer, svasaṃvitti),作為安立一個正當有效的認知,這時唯識瑜伽師已自陷思想絕境,因為當一個正確和中效的認知要借重另一個認知來證明,認知中效性要建立在另一個認知的基礎上,犯了邏輯上的無窮過失(ad infinitum)。唯識為了力撐自己拐彎抹角的謬思,竟然荒謬到提出燈火自明的譬喻,其實中觀宗師龍樹菩薩早在《中論》〈三相品〉已破斥了這個譬喻。燈喻不成,唯識瑜伽師又只好提出青金石(lapis lazuli)的青金色是本具,不似水晶要依放在青布等外緣上才呈現青色,認為有些心識要靠他緣成立,而自證分則不需要,是自心本明的。但中觀提出以青金石比喻不恰當,青金石不是恆常法,青金石的形成亦是由地質活動等條件聚合,唯識宗違反了佛教共許的原則:「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事實上,燈火自明亦違反釋尊在《寶髻經》(Crown Jewel Discourse, Cūdāmanisūtra)所說:「自心不能見自心,就像刀鋒刃不能自己割到自己一樣。」比較中觀學派批判執實外境的有部和執內心識實有的唯識,似乎中觀對後者批判得更嚴厲;事實上,有部和唯識在遵從釋尊教法上,前者比較忠實,後者則選擇棄正走偏,凡事都愛賣弄聰明而已。

(十五)
亂識若亦無,以何緣幻境?
既然中觀瑜伽師否定諸法實有,那麼能緣幻境的迷亂意識亦無自性。但是,唯識宗認為萬法皆為阿賴耶識中的習氣所變現而有,所以認為如同夢境,外境不可能存在,而這種能變出萬法的心識,必定是實有2
於是他們對中觀瑜伽師質疑說:「你們不承認能取心識是實有的話,那麼所取的宇宙萬有種種外境幻法如何生起?如果有情迷亂的心識也不存在,那麼何以認識有幻境呢?」
“If that which is deceived does not exist, what is it,” you ask, “that sees illusion?”

(十六)
若許無幻境,心識何所緣?
中觀瑜伽師反問:「如果你們唯識宗不承認有虛幻外境,那心識又以何為所緣3 ?」
所緣異實境,境相即心體。
唯識宗救亡說:「心識所緣非實在的外境,一切境相即是心識本身4 。」
But, if for you, these same illusions have no being, what, indeed, remains to be perceived?  If objects have another mode of being, that very mode is but the mind itself.

(十七)
幻境若即心,何者見何者?
世間主亦言:心不自見心,
猶如刀劍鋒,不能自割自。
中觀瑜伽師反駁說:「你們唯識瑜伽師主張所取(grāhya)的境即是能取的心識。假若能和所同一,到底是誰看見了誰?如何能自己見自己?佛陀在《寶髻經》亦駁斥過自己能緣自己的可能性,經云:『自心不能見自心,就像刀劍鋒刃不能自己割自己一樣。』」
But if the mirage is the mind itself, what, then, is perceived by what?  The Guardian of the World himself has said that mind cannot be seen by mind.  In just the same way, he has said, the sword’s edge cannot cut the sword.

(十八)
若謂如燈火,如實明自身。
燈火非自明,其無暗蔽故。
唯識瑜伽師以燈火照明為比喻補救說:「就好像一盞燈能照亮周遭的黑暗一般,燈也如實地照亮自己。因此可以推論,如果燈不能照亮自己,也不可能照亮周圍的地方。同樣,心識能認知外境,亦能夠認識自心。」
中觀瑜伽師再駁斥說:「就世俗的觀點而言,燈光能照明自己的說法是不妥當的,因為燈光非它自身所照亮的對象。所謂燈光照亮某物是指燈光遣除了遮蔽某物的黑暗,而令到某物明顯。要注意的是燈光本身不會有任何黑暗遮蔽,更不需再以燈光來照亮明顯;所以你說心識既是能緣,又是所緣,恰如燈光既是能明,又是所明,實際上是無法成立的。尤有進者,假如你們堅持燈光能照明自己;那麼亦要承認黑暗能遮蔽自身,那麼我用一塊大布覆蓋著一個黑房,那麼黑暗能遮蔽黑暗,黑房再不受黑暗遮蔽,這時黑房會不會不再黑暗呢?」
這個觀點在龍樹菩薩《中論》5 亦曾經破斥。
“But” you say, “it’s like the flame that perfectly illuminates itself.”  The flame, in fact, can never light itself.  And why?  Because the darkness never dim it!

(十九)
如晶青依他,物青不依他;
如是亦得見,識依不依他。
唯識宗瑜伽師再三補救說:「正如水晶(透明無色的寶石)的青色必須依其他緣才能映現(例如放在青色的布上),物青(例如青金石,一種青色的寶石)卻是本具,毋須依靠它緣;同樣,某些心識需要依靠其他境相(例如五根識,眼識與色塵相依為能取所取),有些卻可向內自證(例如自證分)則不須要依他。
“The blueness of a blue thing,” you will say, “depends, unlike a crystal, on no other thing.”

(二十)
非於非青性,而自成青性。
中觀瑜伽師破斥:「水晶的青色依緣而現,這是事實;你們竟然認為青金石的青色乃自性自成,不從外緣生起,實在是與道理相違。」
青金石是地殼變動、特定溫度、地質活動和時間等多種因緣而成。如果你們說「物青不依他」,這明顯違反「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這因緣法則。
“Likewise some perceptions rise from other things, while some do not.”  But what is blue has never of itself imposed a blueness on its non-blue self.

(二十一)
若謂識了知,故說燈能明。
自心本自明,由何識知耶?
中觀瑜伽師繼續駁斥真相唯識宗執心識實有:「你們剛才作比喻說『燈火能自明』;意味著了知燈火的心識以外,另有一個心識了知燈火自明,兩個心識一先一後出現;根據分析,先前的心識毫不能了知當下的心識,前識尚未生起當下的心識,後識何以能了知已經生起或是早已過去的心識?當下的也不能同時是能知和所知,因為能知所知必有時間差異。
另一方面,如果你認為這個燈火自明是特定的境相(designated object),是透過心識分析而得,那麼那個經分析後了知『燈火自明』的心識,是由其他的心識了知?抑或心識自體了知?如果是由其他心識證知,你便犯上了無窮過,不斷以另一種心識來證知另一種心識;你不是要說自心本自明罷?剛才不是已將自心本自明破斥了?」
The phrase “the lamp illuminates itself” the mind can know and formulate. But what is there to know and say that “mind is self-illuminating”?

(二十二)
若識皆不見,則明或不明,
猶如石女6 媚,說彼亦無義。
中觀瑜伽師下結論說:「如果自他諸識都不能見到你們所謂唯一實有的心識,那麼觀察它能否自明或不明,就像是說石女的女兒身姿嬌媚一樣,沒有任何意義。」
唯識瑜伽師勉強補救說:「心識自明是有必要的,為了安立我們宗派的正觀,我們認為有自證分7 。」
The mind, indeed, is never seen by anyone.  And therefore, whether it can know or cannot know itself, just like the beauty of a barren woman’s daughter, this merely forms the subject of a pointless conversation.


第二十五講完
註釋

1 根據二世達賴喇嘛根敦嘉措(1475-1542)所著的《印度宗派之舟》,他對唯識宗下的定義:「持大乘宗派者,不許外境為離心而有的體性。由此就提醒了他仍承認了別境(相分)是真實有。」
2 唯識宗中又有分真相唯識(sākāra),例如陳那和護法(六世紀)和假相唯識(nirākāra),例如安慧(六世紀),前者雖否認外境為實有,但承認根識所現為實有;假相唯識不但否認所取境為實有,根識所現也不認為實有。這處明顯是對真相唯識宗的破斥。
3 中觀雖否定外境實有和有自性,但承認它依緣而虛假地存有。唯識提出的相分說,不但否定外境虛假存在,甚至認為外境在該認識過程中根本不存在。這形成唯識拐彎抹角的推理,認知是否中效亦只能借另一個認知來證明,在邏輯上犯無窮過。
4 真相唯識宗認為根身器界皆為阿賴耶識的色法種子(相分,visayābhāsa)所變現,因此說境相即心體。好像我們見到綠杯這個影像,它不是外境的本質色,而是托第八阿賴耶識的相分,再在眼識分裂為見分(svābhasā)與相分;見分邊看自己變出的相分,同時也誤以為那是外境。
5 龍樹菩薩在《中論》第七品〈三相品〉中破斥燈光自明;三相是指生、住、滅。若果以實有的觀點來看,三相好像有一個實際存在的東西,龍樹菩薩則認為三相不過是假名,是世俗以思惟來描述事物發展的相狀,本身不會有自性,沒有有自性能生的東西,沒有有自性所生的東西。在〈三相品〉第十頌說:「燈中自無闇,住處亦無闍,破暗乃名照,無暗則無照。」真相唯識認為有實在能緣的心識和實在所緣的相分;猶如有實在生起的燈光,能實在地照亮自己;並實在地照亮他處。龍樹菩薩就用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中觀傳統推論法,讓燈光自己照亮自己和燈光照亮他處,露出破綻,這兩個論點便不攻自破。他說:「就以你認為有實在生起的立場來說,明、暗都是實在的,亦會是相違的,明處不會有暗,暗處亦沒有明。現在問題是:燈本身有明,所以沒有暗,燈所在之處亦有明,所以亦沒有暗。所謂『照』是指明破除暗,現在既然燈本身以及燈所在之處都沒有暗,無暗可破,便根本沒有實際的『照』這回事。」最後,龍樹菩薩在第十三頌說:「若燈能自照,亦能照於彼,暗亦應自暗,亦能暗於彼。」寂天菩薩再援引《中論》破斥燈能自照照彼的見解。燈代表明,明暗是相違,有明便無暗,有暗就必沒有明。假如說燈能照亮自己,亦能照亮他處,那麼,暗亦能暗蔽自己,亦能暗蔽他處。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我們把燈放在暗處,究竟是燈照亮該處,還是反被暗遮蔽這盞燈呢?如此否定了有實際的「生」,以真相唯識宗的「矛」來破其「盾」;否定它有實在能取的心識、攀取的活動和所取的相分。
6 石女(barren woman):在醫學上稱為「先天性無陰道」。雖然石女外表仍具有女性的性徵,但是,她們不能交合,無法生育。因此佛典常引石女的兒女、龜毛長短顏色、兔角之堅硬度,來比喻不實的幻想。
7 自證分是唯識宗重要的論點,無論唯識宗那一支派皆承認有自證分。唯識宗提出諸法都是由心識轉化出來,可是誰會知道這個心識?唯識宗認為心識自己會知道,心識自己會證明自己,這就叫「自證分」;同時認定自證分是實有。自證分就成為唯識理論的支撐點,同時亦成為給中觀正見致命的攻擊點。


應用討論問題
一)比較中觀和唯識對外境採取不同的看法。
二)從「燈火自明」和「如晶青依他,物青不依他」這兩個比喻,整理出唯識欲想安立「心能自明」「自證分」的謬思。
三)你認為在遵從和發揮釋尊因緣法上,中觀和唯識哪一派是釋尊忠誠的追隨者?
四)《華嚴經》說:「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表面上也好像唯識宗提出萬法唯心識所變現;其實前者主要是說,一念善可導引我們生天或成佛解脫,一念惡可牽引我們下墮惡趣輪迴。試比較兩者所涉的範疇和歸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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