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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講 智慧品
 
 Lecture 32 Chapter Nine Wisdom
 
 日期: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

上堂已將人無我講完。寂天菩薩破斥勝論正理學派執這個物質身體是「我」;解答了勝論正理學派挑戰中觀如果贊成「人無我」的話,如何處理因果業報「作者受者異」的問題。跟著批判同屬佛門的有事宗提到如果「人無我」,發菩提心利益何人?誰修行得佛果?今堂介紹「法無我」。在未介紹法無我前,我們不禁提問:「人無我和法無我是否兩個截然不同的範疇?證悟人無我和證悟法無我得到的階位是否相同?或是否要先證人無我,然後才能證法無我?」很明顯,寂天菩薩在《入菩薩行》沒有拿出來討論。一般來說,中觀瑜伽師的祖師龍樹菩薩曾根據《金剛經》的「若取法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從而認定法執未除,必有我執;法無我和人無我有不可分割的聯繫;真正的阿羅漢必要證法無我,才能通達人無我。寂天菩薩試圖從身(body)、受(feelings)、心(mind)和法(phenomena)四處,檢視它們在勝義諦中存在的樣貌(their ultimate mode of existence),從而確立它們並非實有。「人無我」是破斥眾生生命主體非實有;而「法無我」中「身念處」是從身體為入手處,仔細分析身體非實在;兩者表面很接近,其實不同。寂天菩薩首先提出:「若果我們認真分析,其實找不到有一個真實的我存在。」我們試從身體開始找吧,身體是否有實我呢?換言之,身體是否實有呢?實有的身體是在身外抑或身內?說它是身外,不可能,因為這與常識相違!如在身內,則只有肢體器官;但身體不可能說就是手,或腳,或其他部份;因為手斷了,真實的身體是否也沒有了?所以我們只能說身體是上面所說器官和肢體的總和,它只是一個假名而已;猶如軍隊、森林一般不是實有。有些人倒過來說:「所謂身體是一個單一整體,而細分就成四肢百骸。身體就居住在四肢百骸裏。」中觀反駁說:「那麼真實的身體是住於手,抑或腳,抑或四肢百骸都有真實的身體?真實的身體只得一個;按照你所說身體的數目便有很多個。所以身體內外都沒有真實存在的身體;那麼四肢百骸等部份又怎可能有身體呢?身體除了四肢百骸外便無他物,那麼怎會有四肢百骸以外的身體呢?」而我們對手、腳等四肢百骸生起真實身體的錯覺,就好像禽鳥恐懼田間稻草人一樣無知。中觀又再分析到構成身體的手,構成手的細胞、微塵,「能聚由聚成,聚者猶可分」。就算如何極微都可以再分析細分;最後,微塵分成無方分,亦非真實存在。由此寂天菩薩下一個結論:「是故聰慧者,誰貪如夢身?如是身若無,豈貪男女相?」從觀身體無我和不實在,總結出不應執著性別、種族和膚色等而起貪愛和瞋恚。接著,寂天菩薩分析感受無真實自性。首先由同門有事宗提出外境實有能帶來真實的感受。例如穿上棉襖,馬上感到暖樂;食糖飴有甘甜樂受。中觀瑜伽師反駁:「如果感受是實有,例如痛苦是恆常的話,為何我們會感到快樂?同時,當我們與親友離別而享用美味飯菜,我們不會覺得快樂,這說明樂受不在外境。」跟著有事宗補救說:「這是因為這人苦受太強,而樂受太弱,所以感受不到快樂。」中觀瑜伽師反駁:「如果那時有真實的樂受,縱然微弱,亦會被感受到。而所謂感受,必定已領納過,經驗過才叫感受;不會因微弱而消失。」有事宗又嘗試舉另一個例子來堅持感受真實。他說:「有一個人開心得意忘形時,就算有一粒蝨咬他,他也不會察覺;這說明在樂受時仍有微苦;微苦雖少,但卻真實。」中觀瑜伽師反駁:「這樣說大樂能消除大部份痛苦吧!」有事宗不虞有詐說:「是!」中觀瑜伽師乘機挑出漏洞:「例如用火煮冰,較大的冰塊已被煮融時,小冰塊一定先被煮融。既然大樂能除去大苦,怎樣不能消除微苦?經驗上同一時間有樂就一定沒有苦;所以有大樂感受,微苦仍然存在是不能成立,亦說明感受是可變動的,不真實存在的。」有事宗自知理虧,為了挽回頹勢,他被迫改口風:「當大樂消除大苦時,這微苦被大樂改變性質,變成微樂;正如玻璃放在藍紙上,變成藍玻璃一樣。」中觀瑜伽師乘勢把有事宗感受是真實的理論框框完全推倒說:「微苦變成快樂,即是感受可以改變,怎能說它真實呢?」有事宗仍厚顏地堅稱:「苦受是因為在逆緣下才不能生起。」中觀瑜伽師從正面建立論點:「既然你承認感受是隨緣生滅,便推翻自己感受為真實吧。既然大家是同屬佛門,我規勸你們『故應修空性,對治實有執』。畢竟體證空性,要先修奢摩他寂止(calm abiding),然後諦觀空性(generating penetrative insight into emptiness),這便可得證受無我。」
寂天菩薩提到我們首先要深思自己身體的本質,包括老化和身體由不淨組成1

(七十八)
身非足小腿,腰臀亦非身;
腹背及胸肩,彼等復非身;
身體不是足、小腿,臀部亦非身,腹背與胸、肩膀,這些部位也不是身體;
What we call the body is not feet or skins.  The body, likewise, is not thighs or loins.  It’s not the belly nor indeed the back, and from the chest and arms the body is not formed.

(七十九)
側肋手非身,腋窩肩非身,
內臟頭與頸,彼等皆非身;
此中孰為身?
兩側的肋骨與手臂不是身體,腋窩、肩頭不是身體;內臟與頭、頸,這些部位都不是身體;在各個部位中,哪一個部份才是身體呢2
The body is not ribs or hands, armpits, shoulders, bowels, or entrails; it’s not the head or throats: from none of these is “body” constituted.

(八十)
若身遍散住,一切諸支分,
分復住自分,身應住何處?
質疑:「身體是單一整體,它只是分為很多一小部份,散佈在四肢百骸中。」
回應:「可是每一小部份各住於自分,那麼『身體』的數目就很多,便不是單一整體。同時,身體的自分到底於何處呢?」
If “body”, step by step, pervades and spreads itself throughout its members, its parts indeed are present in the parts, but where does “body”, in itself, abide?

(八十一)
若謂吾一身,分住手等分;
則盡手等數,應成等數身。
如果說身體的整體就分別住於手等一切部份上;那麼手等一切部份有多少數目,就應有同等數目的身體3
If “body” single and entire, is present in the hand and other members, however many parts there are, the hands and all the rest, you’ll find an equal quantity of “bodies”.

(八十二)
內外若無身,云何手有身?
手等外無它,云何有彼身?
當深究什麼是「身體」時,我們發覺它只是一個假名(designation),由不同部份積聚而成。「身」怎能自主(autonomous)、獨立(independent)和實有(self-existent)呢?身外、身內都沒有一個叫做「身體」的東西,手腳等部份又怎可能有「身體」?而身體除了手腳等部位外,無有它物,那麼又怎會有手腳以外的身體呢?
If “body” is not outside or within its parts, how is it, then, residing in its members?  And since it has no basis other than its parts, how can it be said to be at all?

(八十三)
無身因愚迷,於手生身覺。
如因石狀殊,誤彼為真人。
因此,雖然沒有一個真實存在的身體,卻因為愚癡迷亂,才在心中對手腳等組合體生起一種自我感。這就好像看到一個形狀很似人的石頭(又例如稻草人)誤把它認作真人一樣。
Thus there is no “body” in the limbs.  But from illusion does the idea spring, and is affixed to a specific shape.  Just as when a scarecrow is mistaken for a man.

(八十四)
眾緣聚合時,見石狀似人;
如是於手等,亦見實有身。
雖然沒有真實的身體,但是,基於錯覺的因緣聚合,石塊也會被誤認為真人;同樣,對手腳肢體等聚合,亦會誤認身體是實有的。事實上,身體不過是在一個特殊情況下一個假名而已。
As long as the conditions are assembled, a body will appear and seem to be a man.  As long as all parts are likewise present, it’s there that we will see a body.
前面已明白把身體視為整體的謬誤;跟著分析手腳等組成體以及更小的組成體也非實有。

(八十五)
手復指聚故,理當成何物?
能聚由聚成,聚者猶可分。
「手」也是由指節等聚合而成,那麼手本身又應當是什麼呢?再者,手指也是由更小成分聚合而成,而聚合成分又可分為更細小的成分。
Likewise, since it is a group of fingers, the hand itself is not a single entity.  And so it is with fingers, made of joints; and joints themselves consist of many parts.

(八十六)
分復析為塵,塵析為方分,
方分離部分,如空無微塵。
當我們把組成指節的成分再細分,甚至剖析到元素層面,例如分子、原子4 、微塵時;微塵又可分析為方分,最後方分不成任何一分,猶如虛空一般,連微塵也不成立。
These parts themselves will break down into atoms, and atoms will divide according to direction.  These fragments, too, will also fall to nothing.  Thus atoms are like empty space – they have no real existence.

(八十七)
是故聰慧者,誰貪如夢身?
如是身若無,豈貪男女相?
因此,對一個智者來說,執著如夢似幻的色身是不智的,如果了知身體只是名言假立而找不到實有的東西,那怎樣會貪執男女身相呢5
All forms, therefore, is like a dream, and who will be attached to it, who thus investigates?  The body, in this way, has no existence; what is male, therefore, and what is female?
寂天菩薩對覺受實有作出破斥6 。有事宗質疑:「樂等在外境實有,比如穿上厚衣,馬上感到溫暖;食糖立刻感到甜味。」

(八十八)
苦性若實有,何不損極樂?
樂實則甘等,何不解憂苦?
中觀解惑:「如果感受實有的話,它們就不必依其他條件才生起;那麼痛苦便是恆常,為何我們會有樂受的感覺呢?因為一個人如果是痛苦,而痛苦是實有的話,他應該永遠不會感到快樂。再者,如果樂受是實在的話,一頓美食等會令人愉悅的事物,又何以不能使憂苦的人快樂呢7 ?」
If suffering itself is truly real, then why is joy not altogether quenched thereby?  If pleasure’s real, then why will pleasant tastes not comfort and amuse a man in agony?

(八十九)
若謂苦強故,不覺彼樂受。
既非領納性,云何可謂受?
有事宗反駁:「當人恐懼憂苦,他感受不到甘美食物的安樂,原因是當時痛苦很強,而安樂微弱,正如一大碗苦藥加入一小片糖,我們不能嚐到甜味;糖的甜味不會改變,只是苦味過濃而無法嚐到。」
中觀破斥說:「覺受必須有被經驗過、領納過,才叫『受』。既然濃苦中有甜樂,你必定會感受到,你卻說無法感受到這樂受,沒有樂受的經驗,怎能稱為『受』?」
有事宗再三堅持說:「這是『受』,沒問題的,就像一大鍋糖水中有一粒鹽巴,因為甜味成分太重,所以無法感覺鹹味。又譬如一個人很開心時有蝨子咬他,他不會察覺到;所以在樂受時仍存微苦,這苦雖少,但卻實有。」
If the feeling fails to be experienced, through being overwhelmed by something stronger, how can “feeling” rightly be ascribed to that which lacks the character of being felt?

(九十)
「若謂有微苦;豈非已除粗?」
中觀瑜伽師破斥說:「如果這樣的話,那麼大樂豈非消除大部份的痛苦?既然大苦都能除去,大樂豈會不能消除微苦嗎?所以強烈快樂時,微苦都不會存在。因為在同一時間,有樂就一定沒有苦;例如用火煮冰,較大冰塊煮融時,小冰塊一定先融,所以你說感受大樂時,微苦仍然存在是不能成立的。」
「謂彼即餘樂;」
有事宗自知理虧,於是改口風說:「當大樂消除大苦時,微苦亦被大樂改變性質,變成微樂;就好像玻璃覆在藍紙上,變現起藍色玻璃一樣。」
Perhaps you say that only subtle pain remains, its grosser form has now been overmastered.
「微苦豈非樂?」
中觀瑜伽師乘勢再提醒有事宗已失去立場:「那麼微苦不就成了快樂嗎?怎能說它是苦呢?」
“Or rather it is felt as mere pleasure.”  “But what is subtle still remains itself.”
中觀瑜伽師來個「請君入甕」,作出總結。

(九十一)
「倘因逆緣故,苦受不得生,
此豈非成立:分別受是執?」
有事宗作出最後補救:「苦受是因為在逆緣下而不能生起。」
中觀瑜伽師總結說:「既然苦受在逆緣時會不能生起,那就表示『受』是隨緣生滅,不是實在。這正好說明:『分別感受為實有是一種錯誤的執著。』」
If suffering does not arise when the conditions for its opposite have arisen, does it not follow that a “feeling” is a false notion created by conceptual fabrication?
破斥有事宗執受是實有後,中觀瑜伽師再重申修行人應修空性,對治執著實有。

(九十二)
故應修空性,對治實有執。
觀慧良田中,能長瑜伽食。
受並非實有;經過分析,根本找不到實有的受;受只是依世俗名言而存在。因此,要克服「受是實有」,一定要修空觀。而空性智慧是滋養瑜伽士的妙食;能如理分析,把止和觀整合起來,便能強化修道者的力量。
Since so it is, the antidote is meditation and analysis.  Investigation and resultant concentration is indeed the food and sustenance of yogis.

第三十二講完
註釋

1 寂天菩薩開始說法無我(identitylessness of phenomena),他先以四念處(Four applications of mindfulness)的修行,檢視身、受、心、法,四個對象,確立它們並非實有。
2 寂天菩薩教我們認識為何自己會覺得身體是單一實體。首先我們知道人身由頭、手腳等組成。漸漸地,當我們腦海一想起身體,便會想像到一個可觸摸到、有形相的單一存在(a unitary entity),甚至執為「自我」;基於這種常識,我們又可以說出身體組成部份的特性,儼然有一個基本存在的物體叫身體,我們甚至可以分析它的不同組成部份。但當我們仔細把各組成部份抽離開「身體」,我們就會發現「身體」其實不存在;當我們以為自身是單一存在,便珍貴愛惜!當我們發現自身並非頭頸、手足、胸背或身體其他部份時,沒有任何一個部份被認為是身體,因為如果每一部份都是的話,一個人就會有很多個身體了。又或者知道所謂「自身」就等於「肉身組成各部份」時,執著「自身」是單一存在,或執著「自我」就是自身的想法便站不住腳了。
3 如果手等一切部份這樣劃分:頭、頸、手、胸、背、腹、腰、臀、足九分,那麼便有九個「身體」。
4 在分析原子或次原子等微塵時,小乘(Hīnayāna)提出有一種實有的、最細的、最基本的無方分微塵。大乘佛教,例如唯識宗會提問:「這些極微的整體和個別部分之間是什麼?」「六塵同時觸,微塵成六分;六塵若一位,山王成塵許。」若果無方分微塵實有,因為它們沒有方分,中間的無方分微塵會否接觸到上下前後左右等六個方分微塵?如果說它們確實有觸,那麼「無方分微塵」便成有方分,「無方分微塵」便不能成立;如果說它們沒法觸及,那麼上下前後左右六個方分微塵只共佔一個無方分微塵空間,如此類推,一個喜瑪拉雅山便只能變成原子微塵那樣細小,這與經驗相違背。大乘中觀不否定微塵存在,但微塵不是獨立實有的物質。
5 達賴喇嘛在“Practicing Wisdom” 第一一三頁說:「我們為何在性別(gender)和種族(race)問題上會表現出如斯輕浮和極端的反應?」
6 受在這裏是指身體和心理對於樂、苦、捨(pleasure, pain and indifference)的感受。它不包括軟、硬等觸覺的感受。
7 這句話說明「受」不在「心外」,亦不在「心內」,它非真實存在!如果「受」在「心內」,那麼為甚麼內心會如波濤般起伏,有時候感到「快樂」,有時感到「痛苦」?如果「受」在「心外」,吃美味食物便會有樂受,我們在生離死別時,或「鴻門宴」時吃東西,連東西也不能下嚥,自己為何又會不快樂呢?


應用討論問題
一)為什麼通達「人無我」而未通達「法無我」仍要生死輪迴,不得解脫?
二)「人無我」是破斥生命主體非實有,而「法無我」是從身體(body)為入手處細微分析,身體非實在;兩者表面很接近,其實不同。試參考《菩薩瑜伽行四百論》或《入中論》等中觀大德著述,詳加辯析;並批判唯識認為阿羅漢修證「人無我」,菩薩修證「法無我」的謬思。
三)佛告訴文殊菩薩:「何人見身如虛空,此乃真實身念處。」寂天菩薩從身念處觀察身體不是實我,如果仍未見到身體是虛幻,即是還未見到生命的本質!我們誤執身體有實我,就好像執稻草人為真人一樣愚癡;此外更分析組成身體的微塵亦非實有;從而推論身體不是真實存在,我們貪執男女異性色身,只是迷亂分別,這就是中觀身念處的思路進程。試以頌七十八至八十七仔細說明大乘身念處來說明身體不真實。
四)寂天菩薩破斥有事宗執「受」有自性,先以「愁苦者食不甘味」來引導有事宗逐步放棄自己論點,最後還得承認感受是依緣而生;破斥的技巧很完整實用;請詳細整理,以為日後聞思佛法破邪顯正的典範!
五)「觀慧良田中,能長瑜伽食。」所謂觀慧是指有冷靜的頭腦,仔細的思路;不受成見、是非毀譽左右自己的判斷;這都是修行人學佛前應有的人類品德;具備了才有資格入佛門,學習佛的思想、言語和行為。試從「聞思修」三個字去策劃自己未來學佛的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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