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堂介紹了寂天菩薩由身、受、心和法四方面來觀察無實有自性的道理。中觀應成派表面看來不會給修行人有什麼前提、預設的哲學觀點,只是提醒修行人在聽聞佛法後,準備接受一個見解前,要冷靜地反覆觀察思惟,養成如理思考的習慣;能冷靜如理反覆審視,必得出任何東西在終極層面都不實在;並深悔以前未學佛法看東西是如斯輕率大意;結果是漸漸淡化俱生的種種顛倒見。這就是中觀應成派的特色。此外,上堂已稍稍提到受念處中破受有自性;今次繼續破斥作為受的因:觸有自性的謬思。因為如果觸是不實在,作為觸的結果感受又怎會實在?寂天菩薩從三方面破斥觸有自性,先提出根境相遇不實在。首先有事宗提出:兩手合什,手就可相觸,這是小孩子都承認的事實。中觀瑜伽師說:「所謂觸是兩者相遇。而兩手手掌的極微是互不相入的;因為手掌的極微是有方分微塵,沒有虛空一樣的空間讓另一微塵進入;所以兩手手掌沒辦法有相遇接觸。如果真的可以相遇接觸,兩手手掌彼此的微塵也可以進入另一手掌的微塵,甚至混合起來的話;那麼照理兩手手掌合什便是黏在一起,甚至掌心就可穿透手背,可惜,常識經驗告訴我們事實並非如此。所以根境不可能相遇接觸。」有事宗又說如果手掌極微是無方分微塵呢?中觀瑜伽師提醒說:「你太善忘了,上次我們已破斥無方分微塵是不可以成立的。大家都已共同承認;你為何又再提出來?」跟著寂天菩薩提到境識相遇是沒可能的事;境是物質性,識是精神活動,兩者不可能有相遇;正如手沒有可能觸及想像出來的空中蓮花。接著,寂天菩薩破斥眼根、眼識和外塵相遇,就可以看到色境;然後就會產生好壞、美醜等苦樂感受;這是破唯識宗的。寂天菩薩說三者既然相聚才起作用,「聚亦無實故,如前應觀察。」有聚合體必是由不同的因和緣暫時匯聚而成,在前面第八十五頌不是已破斥了嗎?最後,寂天菩薩總結說:「若觸非真有,則受從何生?何故逐塵勞?何苦傷何人?」跟著,寂天菩薩針對中觀自續派為了要保持丁點兒愉悅樂受,竟容許微細的貪愛和實有見結合。在這裏,寂天菩薩重申,微細執著實有,是貪愛和瞋恨的根;證悟空性必須徹底地否定自性有,包括這微細相的實有。他說:「若見無受者,亦無實領受,見此實性已,云何愛不滅?」為了斷除貪愛,一定要證悟空性,去除法執。最後,寂天菩薩破斥受者有自性。我們通常說有樂受、苦受,是因我們眼、耳、鼻、舌、身的感官看到、聽到、嗅到、嚐到、觸到,然後告訴心識,心識才生起經驗;例如夏日酷熱天氣吃一口冰淇淋,當舌嚐到冰涼的冰淇淋,帶到心識,心識會生起「真涼快」這種樂受。我們再仔細分析:舌嚐到冰淇淋,這是前一秒的事,然後這一秒告訴意識去感受涼快;這兩個心理現象不能同時生起,必定是有前有後;換言之,後生的意識只能回憶前一秒的冰淇淋,不能當下經驗到前一秒的感受本身。「後念唯能憶,非能受前心。」後一秒的意識只能回憶起前一秒的記憶,而不能感知前一秒的感受本身。
唯識宗又提出:「感受本身可領納自己,不必靠意識。」寂天菩薩拍拍他的臂膀說:「老兄,如果說感受可以領納自己,那必先承認有一個自證分,確認感受正在領納自身,我在前面第二十二頌已破斥了這個謬思,你老是不汲取教訓!」
唯識宗再補救說:「我意思是除了感受外,還有其他心識可以領納感受!」寂天菩薩說:「這當然不對,感受外不知有成千上萬個心識,你說感受外能領納感受,那麼能受的心識可變得無邊無際,則犯了無窮過!」經過分析,感受不能是由意識領納;感受不能領納自己;感受不被自己以外的東西所領納;所以「受」是不實在的。最後,寂天菩薩得出結論:「執著實有的苦樂感受,使我們容易受傷害,如果確認受不是實有,『誰言此幻受,能害無我聚?』如幻的苦樂,若是不實在的話,傷害怎能加諸於我呢?」
由於有觸,然後才有感受,所以觸是受因;當我們了解受因不存在,對受的執著便自然消失。例如我們在演講廳燒烤木炭,很多人會說很熱;如果我說:「你不想熱就不熱!」這可能嗎?實際是在燒木炭時,室內溫度達到攝氏四十五度,縱使我們不想,但演講廳是不可能變得清涼,只有當木炭燃燒殆盡,我們才不再感到熱了。所以說在世俗真實來說,由於有觸,然後有受。如果我們認真考察,便會發現觸和受的樣態和它們的存在卻是兩回事;當我們了解「觸非真實存在」時,受亦是不真實存在。
(九十三)
根境若間隔,彼二怎會遇?
無隔二成一,誰復遇於誰?
中觀瑜伽師首先提出根境1 不可能實有接觸,如果內根和外境有間隔,根、境二者如何相遇和相觸呢?如果根境之間沒有間隔,它們便成一體,那麼還有誰遇到誰呢?
If between the sense organs and sensory objects there is a space, how will the two terms meet? If there is no space, they form a unity, and therefore, what is it that meets with what?
(九十四)
塵塵不相入,無間等大故。
不入則無合,無合則不遇。
有事宗質疑:「內根和外境雖然有一個空間的間隔,但兩者是可以接觸相遇的。就好像我們的手掌,合什時便能接觸相遇。」
中觀瑜伽師解惑:「微塵和微塵之間是互不相入的,因為微塵沒有像虛空一樣的空間讓另一個微塵進入;內根和外境既沒有內在空間容納對方,而且它們同在一個大小方位;再者,一個微塵如果沒有進入另一個微塵,彼此就沒有混合;沒有混合,就不可能有接觸相遇。」
Atoms and atoms cannot interpenetrate, for they are equal, lacking any empty space. But if they do not penetrate, they do not mingle; and if they do not mingle, there is no encounter.
(九十五)
無分2 而能遇,云何有此理?
若見請示我,無分相遇塵。
有事宗反駁:「你剛才說的是有方分微塵,比方說是無方分微塵呢?」
如果無方分的微塵之間沒有空間,它們必然是同一,不可能相遇。如果微塵之間有相遇,而且其間沒有任何的方分,那麼請指示出來讓我看看。
For how could anyone accept that what is partless could be said to meet? And you must show me, if you ever saw, a contact taking place between two partless things.
中觀在破斥根境相遇產生實有的觸後,再破斥境識相遇會產生實有的觸。
(九十六)
意識無色身,遇境不應理。
眼等五種感知器官是可以觸摸到,是有物質性的,但眼識、意識等不是物質性的;所以沒有可能以物質性的眼根與意識等無形的東西相遇(正如手沒可能觸及想像出來的空中蓮花一樣)。
一般說法當眼根、眼識和外塵相遇,我們就看到色;當我們看到色時,就會分別產生好、壞、美、醜等感受;這種感受只是暫時的聚合,亦沒有真實存在。
聚亦無實故;如前應觀察。
根、塵、識三者聚合而生觸,不是真實,因為所謂的聚合體是由不同的因緣暫時匯聚而成;正如前面(頌八十五)說:「能聚由聚成,聚者猶可分。」所分析的道理一樣。
The consciousness is immaterial, and so one cannot speak of contact with it. A combination, too, has no reality, and this we have already demonstrated.
(九十七)
若觸非真有,則受從何生?
何故逐塵勞?何苦傷何人?
受的生起依賴觸,如果觸(因)並非真實存在,那麼亦不會有一個真實的受(果)。人們渴望體驗樂受,遠離苦受;而一切感受皆非真實,追逐塵勞,究竟怎麼樣的樂受會利益到怎麼樣的眾生?怎麼樣的苦受會傷害怎麼樣的眾生?根本就找不到一個傷害或利益的覺受,亦找不到一個被覺受利益或傷害的人!
Therefore, if there is no touch or contact, whence is it that feeling takes its rise? What purpose is there, then, in all our striving? What is it, then, that torments what?
(九十八)
若見無受者,亦無實領受3 ,
見此實性已,云何愛不滅4 ?
倘若能現見沒有真實的受者,也沒有真實的感受,在洞察這種實相後,由受而生的貪愛怎會不息滅?
Since there is no subject for sensation, and sensation, too, lacks all existence, why, when this you clearly understand, will you not pause and turn away from craving?
(九十九)
所見或所觸,性皆如夢幻。
與心俱生故,受非心能見。
眼等諸識所見或所觸到的一切,都如同夢幻一樣,毫無自性。此外,覺受是與心相結合,它們是同時俱生的,因此,覺受無法被心看到。5
Seeing, then, and sense of touch are stuff of insubstantial dreams. If perceiving consciousness arises simultaneously, how could such a feeling be perceived?
(一零零)
後念唯能憶,非能受前心;
不能自領納,亦非它能受。
後來的心念只能回憶前心,不能感知前一剎那的感受本身。感受本身也不可領納自己,而其他法也不可能領納感受。6
If the one arises first, the other after, memory occurs and not direct sensation. Sensation, then, does not perceive itself, and likewise, by another it is not perceived.
(一零一)
畢竟無受者,故受非真有。
誰言此幻受,能害無我聚?
受者終究是不存在的,所以感受本身也不是真實存在。既然如此,那些如幻的苦樂感受,怎麼能傷害到我們這個沒有自性的五蘊聚合體呢?
The subject of sensation has no real existence, thus sensation, likewise, has no being. What damage, then, can be inflicted on this aggregate deprived of self?
第三十三講完
註釋
1 根(sense organs)指五根:眼、耳、鼻、舌、身;而境(sensory objects)指五塵境:色、聲、香、味、觸。
2 這裡指無方分,即沒有內在空間(no space between atoms,第三十二講註釋4已破斥),無方分微塵沒可能成立。
3 達賴喇嘛在這裡特別提到中觀自續派容忍微細的貪愛和瞋恚,與微細的實有見相結合,認為我們要保留丁點兒愉悅樂受,例如有人提出菩薩要留惑潤生,來避免行者走入斷見。但寂天菩薩認為微細執著實有,是貪愛和瞋恚的根,要證悟空性,就必須徹底和不斷地否定自性有,包括這微細相的實有。
4 中觀應成派認為生起貪愛的煩惱是因為錯把對象當作一個實有的東西,並對它起執著;因此,顛倒地執持諸法為實有,這才是貪愛和瞋恚的根源。月稱菩薩在《淨明句論》(Clear Words commentary on “Treatise on the Middle Way”,對龍樹菩薩《中論》的註釋)中說:「對治我執的顛倒就能對治所有煩惱;相反的,只對治貪愛、瞋恨、傲慢,並沒有辦法去除所有的煩惱。」
5 因為當兩個心理現象互相結合同時生起,其中一個不可能去感知另外一個。例如眼識要在前一秒看見,後一秒的意識才能感知分別所看到的東西。而當兩者同時生起,意識心理現象就不能經驗「受」心理現象。
6 感受本身不能領納自己;如果感受領納自身,那麼必要承認有另一個自證分,感受到感受正在領納自身。這在頌二十二中觀破唯識自證分已有先科。此外,除感受外,不可能有其他東西領納感受,因為感受外能領納感受,那麼這些東西的數目可以是無邊無際,同樣亦犯了無窮過(infinite regress)。
應用討論問題
一)寂天菩薩認為沒有真實的觸,並以微塵學說加以證明;試述其要。
二)有部認為眼根、眼識和外塵相遇,我們就可以看到色境,從而產生好、壞、苦、樂等感受!但寂天菩薩卻認為三者相聚只是暫時的聚合,沒有真實存在,並揭示受和觸都不實在,我們「何故逐塵勞」?試引偈頌說明。
三)應成派中觀表面沒有什麼重要口訣給修行人記,只是提醒行者要有冷靜的頭腦,在聽聞教法後,反覆思惟觀察,養成如理思考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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