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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講【靜慮品】
 
 Lecture 19 : Chapter Eight Meditation
 
 日期: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五日

在第十六至第十八次講座中已交待如何斷除靜慮的障礙,分別是外斷捨塵緣、內斷除妄念和置身於阿蘭若;這樣,散亂便在外緣力弱的環境下被壓伏,甚至被斷除。但這樣仍未究竟,這時候應該修習勝觀,因為我們要學習的是菩薩行;菩薩不以自利為目的,「勿令我止山林中,損減眾生諸善根。」(見《禪定道炬》一四三頁),而是以利益眾生為目標。跟著寂天菩薩提出如何實修菩薩勝觀兩種方法:一是自他平等,二是自他相換。這次講座主要解釋自他平等的修法、寂天菩薩對別人的質疑的解惑;及修習自他平等之功德。所謂自他平等,是自己與他人都有離苦得樂的心態,以此同樣的理念,同樣的權利,同樣的訴求,來作觀察分析,其實自與他,毫無差別。正如彌勒菩薩在《寶性論》(Sublime continuum)說:「我們生而具有離苦得樂的欲望,是因為我們有能力斷除永恆的痛苦,讓自己得到真正的究竟快樂;眾生不僅有此能力,也有此權利。」外道對自他平等和菩薩應承擔眾人的痛苦,歸納出三點質疑:第一,菩薩承擔眾生的痛苦時,眾生的痛苦真的可以減輕嗎?第二,如果眾生的罪報可以由菩薩減輕,因果業報便不成立;第三,如果說菩薩分擔眾生的罪報只是口頭上說說,令大家安心而已;而事實上菩薩是不能減輕眾生的痛苦的話,那麼自他平等,甚至是自他相換的教法是否多餘?寂天菩薩於頌九十四至一百,就以空性理論去解答這些質疑,並引用實例,菩薩承擔眾生痛苦的事蹟來說明「為利自他故,慈者樂彼苦。」除了要注意到寂天菩薩以中觀空性理論來辯證自他平等外,我們還要留意寂天菩薩罕有地提到《月燈三昧經》(梵文Samādhirāja Sūtra),直譯為《等持王經》,由南北朝高齊法師那連提耶舍譯出,收入《大正藏》第十五冊〈經集部〉,是一部有關大乘禪修很難得的經籍。最後,寂天菩薩鼓勵修行人要效法善花月菩薩「然為盡眾苦,不惜殉自命。」;「一心樂利他,不望得善報。」誠然我們都是凡夫俗子,要學習善花月菩薩為利益大眾而不惜犧牲性命,此時此刻,菩薩的心靈似乎與我們相距甚遠,甚至可能沒希望可以成辦,但我們應記取達賴喇嘛此刻對我們的叮嚀:「每一次法會,我都會說:『每一個人皆有相同的基礎和能力,可以成辦悲心和菩提心,一切的功德都由串習的力量而產生,這是肯定而正確的。努力串習,不只想要利益眾生,而且漸漸地也會變得非常樂意去做。當全心為他人著想時,內心不但不會冀望得到任何回報,而且還會以非常清淨的意樂去成就他人的利益。』」

(八十九)
遠離諸塵緣,思彼具功德,
當盡息分別,觀修菩提心。
由於思惟遠離身心塵緣,及安住靜處(阿蘭若)種種的利樂功德,妄念止息下來之後,行者便應該修習覺悟的心靈了。
Having in such ways as these thought about the excellence of solitude, I should completely pacify distorted conceptions and meditate on the Awakening Mind.

(九十)
首當勤觀修,自他本平等; 
避苦求樂同,護他如護己。
行者應當首先精勤觀修自己和他人本來平等,避苦求樂是我與眾生共同的需求,所以愛護眾生應如愛護自己一樣。
One should first earnestly meditate on the equality of oneself and others in this way:  “All equally experience suffering and happiness, and I must protect them as I do myself.”
質疑:眾生數目那麼多,互相差異那麼大;要等觀自他,愛他如己,恐怕辦不到吧?

(九十一)
手足肢雖眾,護如身相同;
眾生苦樂殊,求樂與我同。
一個人的身軀中雖有眾多(例如手、腳等)不同部份,但是把它們都當成自身一部份來保護卻是相同的;同樣,眾生的苦樂感受雖然互異,但是追求快樂的意願卻和自己的完全相同。
Just as the body, which has many parts owing to its division into arms and so forth, should be protected as a whole, so should this entire world, which is differentiated and yet has the nature of the same suffering and happiness.
質疑:自己受的苦,別人體會不到;別人受的苦,自己也體會不到。各自身心的痛苦,是各自獨立的事,我怎可能解除別人的痛苦如同解除自己的痛苦呢?

(九十二)
雖吾所受苦,不傷他人身,
此苦亦當除,執我難忍故。
雖然自身所感受的痛苦不會傷及他人的身心,但是我也應該解除這些痛苦,因為執著自身是我自己的,是極難忍受的。
Although my suffering does not cause pain in other bodies, nevertheless that suffering is mine and is difficult to bear because of my attachment to myself. 

(九十三)
如是他諸苦,雖不臨吾身,
彼苦仍應除,執我1難忍故。
同樣,雖然別人遭受的那些痛苦不會轉移到我身上,不過,我還是應當解除它們;因為一旦(修自他平等或自他相換)將他人的身體執為我的,我也會為之而難以忍受。
Likewise, although I myself do not feel the suffering of another person, that suffering belongs to that person and is difficult (for him) to bear because of his attachment to himself.

(九十四)
吾應除他苦,他苦如自苦;
吾當利樂他,有情如吾身。
我應該解除他人的痛苦,因為他人之苦也是苦,就像自己的痛苦一樣;我應當利樂眾生,因為自他都是有情,使眾生快樂,就如同使自身快樂一樣。
I should eliminate the suffering of others because it is suffering, just like my own suffering.  I should take care of others because they are sentient beings, just as I am a sentient being.

(九十五)
自與他雙方,求樂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獨樂?
既然自己與別人兩方面都同樣追求快樂,那麼自他的需求有何差別?為何只求自己一個人的快樂呢?
When happiness is equally dear to others and myself, then what is so special about me that I strive after happiness for myself alone?

(九十六)
自與他雙方,惡苦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護?
既然自他兩方面都同樣不喜歡痛苦,那麼他們和我的心理需求有何區別呢?為什麼不愛護別人而只顧愛護自己呢?
When fear and suffering are equally abhorrent to others and myself, then what is so special about me that I protect myself but not others?
有些人質疑說:雖然我知道其中的意義,也理解到別人的痛苦很難受,但他的痛苦畢竟無法傷害到我,我一點也感受不到嘛,那我為什麼要除他苦呢?

(九十七)
謂彼不傷吾,故不護他苦;
後苦不害今,何故汝防護?
如果說他的痛苦不會傷害到我,所以不需要替他防護解除痛苦;照這樣說,未來的痛苦現在也不會傷害到你,你又何必防範它呢?
If I do not protect them because I am not afflicted by their suffering, why do I protect my body from the suffering of a future body, which is not my pain?
有些人繼續辯駁說:這是不一樣的,後世降落在自身的痛苦,雖然自己現在感受不到,但我還是要防範,因為這種痛苦將來必定會讓我感受得到,必然會發生在我身上;而無論如何,別人所感受的苦,無論現在或將來,我都感受不到!

(九十八)
若謂當受苦;此誠邪思惟!
亡者他體故,生者亦復然。
如果說不防範未然將使未來的「我」受苦,這是錯誤想法。當下的「我」怎可能受未來的苦呢?因為死者是今生的「我」,轉生受苦者又是另一個生命體2
The assumption that “it is the same me even then” is false; because it is one person who has died and quite another who is born.
質疑:無論怎樣,各人的痛苦應該由自己去防護斷除,就像肚子餓了,只有是自己吃東西才能飽腹,別人不能代你吃,所以沒有必要要替別人解除痛苦。

(九十九)
若謂自身苦,應由自防護;
足苦非手苦,何故手護足?
如果說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的任何痛苦,應當由受苦者自己去防護,照這觀點來看,那麼腳的痛苦不屬於手的痛苦,手又何必多管閒事,忙著去保護腳呢?
If one thinks that the suffering that belongs to someone is to be warded off by that person himself, then why does the hand protect the foot when the pain of the foot not belong to the hand?
質疑:我知道我的執著是不合理的,可是已養成習慣了,沒辦法不做這些錯事。

(一零零)
若謂此非理,執我故如此;
執自他非理,唯當極力斷。
如果說在時間上防患未然,而在身體聚合上,以手護腳雖然不合理,但自己已經習慣執著為我與我所,故此沒辦法才會這樣做。然而執著有獨立存在的自他都不合理,應當盡力斷除這種邪見。
If one argues that even though it is inappropriate, it happens because of grasping onto a self, our response is:  With all one’s might, one should avoid that which is inappropriate, whether it belongs to oneself or to another.
質疑:別人是他相續,自己屬於自相續,自他怎麼會是沒有區別呢?就像一條河流,雖然剎那不住的流動,卻始終是一條相續不斷的河流,不會成為別的河流相續。

(一零一)
相續與蘊聚,假名如軍鬘3
本無受苦者,誰復感彼苦?
所謂前世後生的相續和五蘊的聚合,都只是假名而已,就像念珠和軍隊一樣;既然經驗痛苦者不存在,那麼還有誰在感受痛苦呢?
The continuum of consciousness, like a series, and the aggregation of constituents, like an army and such, are unreal.  Since one who experiences suffering does not exist, to whom will that suffering belong?

(一零二)
既無受苦者,諸苦無分別。
苦故即當除,何需強區分?
既然沒有真實獨立自存的受苦者,痛苦也就沒有什麼分別了。所以,只要是苦就應解除,何必堅持區分自他呢?
All sufferings are without an owner, because they are not different.  They should be warded off simply because they are suffering.  Why is any restriction made in this case?
質疑:既然你說一切本來都是假名安立的法,自、他、痛苦都是假名,並無真實獨立實體;那就沒有任何必要去做遣除痛苦的行為了,而你還勸人當除他苦如自苦,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一零三)
不應有此諍:何需除他苦?
欲除悉應除,否則自他如。
解惑:「如果(你)說既無真實的受苦者,那何必去消除眾生的痛苦呢?這種諍難不合理4。因為陷入愚癡妄執中的眾生,仍然會被幻苦所困惑;所以要除苦就應平等地消除5,否則也應平等地保留自他的痛苦6。」
Why should suffering be prevented? Because everyone agrees.  If it must be warded off, then all of it must be warded off; and if not, then this goes for oneself as it does for everyone else.
質疑:在修等觀自他的過程中,行者會因為體驗到眾生的痛苦而產生悲憫之心,悲心自不免引發起痛苦;行者自己亦因看到眾生輪迴之苦,尤其是惡道之苦,同時自己亦身陷輪迴之中,痛苦已經夠多了,為何還要主動使自己再因修等觀自他而多受苦惱,苦上加苦呢?

(一零四)
「悲心引眾苦,何苦強催生。」
「若憫眾生苦,自苦云何增?」
質疑:「很多痛苦都由悲憫而來,為何我們仍要強行激發起悲心?」
解惑:「看過世間眾生的痛苦後,由悲心引發起的痛苦又算得上什麼呢?7
[Qualm:] Much suffering comes from compassion, so why should one force it to arise?
[Response:] After seeing the suffering of the world, how can this suffering from compassion be considered great?

(一零五)
一苦若能除,眾多他人苦,
為利自他故,慈者樂彼苦。
即使悲憫眾生會為自己帶來痛苦,但是以一個人有限的痛苦,若能取代眾生無邊的痛苦;那麼為己為人,大慈大悲的菩薩是樂於承擔這種痛苦的。
If the suffering of many disappears because of the suffering of one, then a compassionate person should induce that suffering for his own sake and for the sake of others.

(一零六)
善花月雖知,國王有害意,
然為盡眾苦,不惜殉自命。
如《月燈三昧經》中說:「善花月菩薩雖然知道國王勇健得王會殺害他,但是為了使眾多有情獲得解脫,他毅然前往說法,並在該國殉道。8
Therefore, Supuspacandra, although knowing the king’s animosity, did not avoid his own suffering as a sacrifice for many people in misery.

(一零七)
如是修自心,則樂滅他苦;
惡獄亦樂往,如鵝趣蓮池。
像這樣修習自他平等而成熟悲心的菩薩,定會樂於消除其他眾生的痛苦;甚至為了利樂無間地獄眾生,菩薩也會欣然而往,仿如天鵝歡喜地躍進蓮花池一樣。
Thus, those whose mind-streams are cultivated in meditation and who equally accept the suffering of others dive into the Avici hell like swans into a pool of lotuses.

(一零八)
有情若解脫,心喜如大海;
此喜寧不足?云何唯自度?
如果有情解脫了輪迴痛苦,菩薩心中的喜悅一定會像汪洋一樣深廣無際。這樣的喜悅難道你還不滿足嗎?為什麼要追求獨自寂滅解脫的快樂呢?
They become oceans of joy when sentient beings are liberated.  Have they not found fulfillment?  What is the use of sterile liberation?

(一零九)
故雖謀他利,然無驕矜氣。
一心樂利他,不望得善報。
因此,菩薩雖然毫無厭倦地為眾生謀幸福,但也絕不會有任何驕矜自滿的困惑。菩薩一心一意地樂求利生,對自己善因樂果何時成熟,沒有任何的盼望。
Thus, although working for the benefit of others, there is neither conceit nor dismay; and on account of the thirst for the single goal of benefiting others, there is no desire for the result of the maturation of one’s karma.

(一一零)
微如言不遜,吾亦慎防護;
如是於他苦,當習悲護心。
所以,即使小如別人出言不遜等對自身痛苦的言詞,我亦會謹慎防護,以免受傷害;同樣,我亦平等地以這種護己的程度來生起同樣的悲心去護持眾生。
Therefore, to the extent that I protect myself from disparagement, so shall I generate a spirit of protection and a spirit of compassion toward others.

第十九講完

註釋

1 這處的執我(I take them for my own)是指自他平等的其中一種修煉。這種修持方法是習慣地將一切眾生看成是「我」的一部份,就如同我們看待自身的手、腳等一樣,久而久之,這種「執我」的觀念成熟時,自己就會將一切眾生攝為一體,平等愛護。當別人受苦時,他對別人的苦受生起敏感(sensitize)的反應。這是修持自他平等和自他相換的結果。在修持秘密真言乘時,自成本尊後,自身及咒字放光,眾生都與自己一樣具有本尊的身形與自性;在每座修持最後,我們稱為「近攝」次第,亦會觀想所有外在的宇宙和眾生,由外到內融入自己這個本尊身,最後自己和眾生猶如虛空彩虹消失一般,剩下廣大無垠的明空離戲境界。這便是行持自他平等的方法。
2 凡夫執著前生後世之間有一個相續不變的我,所以現在的「我」如果不為自己防護,將來會受苦。這是錯誤的想法。凡夫所執著的我,本來是一種虛妄計執,是自己以一種妄念,將這些每時段的「我」串連起來,執為同一相續;其實,現在的你在死後,四大所成的身軀馬上就會消散,而你的心相續也在剎那不停地變化,實際上當你到了後世轉生時,你已經完全變成另外一個人了。
3 除了一個個軍人外,並沒有「一支軍隊」;除了一顆顆珠子和繩子外,並沒有一樣獨立存在的念珠。《入行細疏》第一五八至一五九頁有這說法:「心相續(saṃtāna)不是以最高真實個體而存在。但它卻以一種剎那剎那延綿不斷流轉的形式,並由因緣果報相續而生起。而每一個個別的剎那都是非覺知性的(離分別,non-perceptibility)。為了世俗上言說方便,諸佛用心相續這一名詞來解釋這些剎那,只不過是名義上的稱呼而已,故此不必執著這名詞。同樣,由於單一蘊(skandha)沒有從其他蘊聚中的組成部份獨立地確立出來,所以一蘊並不以單一個來蘊含其他原素的東西存在。由於我們不會認為找到在蘊聚中各別組成的部份是真實的存在,所以蘊聚亦是世俗上的言說方便而已。」
4 在勝義諦中,雖然一切法都是空性,遠離一切戲論分別,但這是聖者的境界;而針對有分別執著的眾生來說,仍要講世俗諦,仍要積累資糧,因為因果業報仍然如影隨形。正如《中論》說:「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
5 由於大家都認識到一切都是假名安立,平等無二,你要解除自己的痛苦,亦應幫助其他眾生消除痛苦。
6 現在你卻執著不應消除眾生的痛苦,基於自他都是假名安立,平等無二下,你應對自己與他人一視同仁,保留這些幻苦。
7 如《入中論》說:「等觀地獄眾生苦,了知自苦極輕微,為斷他苦而精勤。」行者應該要知道自己所受的痛苦,與地獄等惡道眾生比起來,根本不算什麼痛苦,甚至可說是安樂。同時,因悲憫眾生痛苦而生起難忍的痛苦感受,正是遣除自他一切痛苦的正因。
8 善花月菩薩(Bodhisattva Supuspacandra),或譯作妙花月,這公案出於《月燈三昧經》(Samādhirāja Sūtra)卷八。故事參考《大正藏》第十五冊六零二頁及拙作的《禪定道炬》第一四二頁。阿難尊者問釋尊:「世尊!何因緣故,餘一一菩薩行菩薩行,遇截手足及以身、鼻,或挑目割其身分,於種種苦悉皆忍受,而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以這樣的例子回答阿難:「如果人的身體正被火燒,受著嚴重痛苦,這時有人對他說應好好地享受五欲樂,他會如何反應?這人在那時候當然無法享受任何欲樂。同樣地,菩薩為覺悟,實踐菩薩行而面對各種困難、痛苦;他祗知其他眾生如何在六道中受苦,卻不會關心自己的痛苦,這樣,菩薩誓戒就不會退轉。」佛還說了一個自己前生的故事:久遠之前,有佛名寶蓮花月淨起王佛出世,在其教法即將隱沒之前,有一個叫具寶國的國家,當時釋尊曾投生為國王,名「勇健得(King Shūradatta)」。國王很能幹,擁有無數財富,豐足享樂;可惜在他統治期間,沒有人能真正的守持寺院戒律、宣講佛法或修持奢摩他。大部份修行人只貪戀名利和財富。當時只有在普賢森林的一位善花月菩薩弘揚正法和修奢摩他。一天,善花月菩薩這樣想:「我們有一個很美好的環境讓我們聽聞、修持和弘揚教法;而且這些珍貴教法可以為無數眾生帶來利益。」他觀察到具寶帝國有許多眾生因緣已成熟,如果自己去弘法,可以使他們修好奢摩他。他將計劃告訴了弟子,但弟子們都知道他將會因此而賠上性命,並試圖阻止善花月菩薩前往具寶國弘法。但菩薩堅決地說:「我們不應只惦記自己個人的利益,應該毋懼艱辛和阻礙,面對命難也要將幸福帶給其他眾生。否則,我們也不能真正實踐菩薩行!」善花月菩薩立下決心,出發去到具寶國。每天都宣講佛法,利益無數眾生,特別是將自己最擅長的奢摩他教導他們;在這六天內,他廢寢忘餐,為了弘法利生,受了不少苦頭。第七天,善花月菩薩在王宮的花園中說法,正值勇健得王遊賞花園。可是當國王一看到皇后、王子和朝中大臣齊集,跟一個比丘問訊學法時,內心極為妒忌。國王竟聯想到這毫無權力欲的出家人會篡奪自己的皇位,就連自己的皇后和王子們(後來的賢劫千佛)也向他敬禮,並恭聽他的說話。他叫自己千個兒子殺掉這比丘,但王子們竟為尊敬佛法而拒不從命。這時國王更加恐懼:「兒等尚不受我教敕,我今獨一而無伴侶。誰復能殺是比丘也。」當時勇健得王有一個兇殘成性的劊子手,名叫難提,為了得到厚賞而聽命殺死善花月菩薩,並以利刃割截他的手、足、耳、鼻,更以鐵鉤挑出雙目。不知甚麼理由,勇健得王沒有因善花月菩薩的死而得到快樂。他獨自一人來到花園散心時,竟在路途上看到善花月菩薩的屍首,奇怪的是屍首竟流出了很多白色乳汁,「死經七日棄之於道,七日之中形色無變。」又見善花月菩薩棄屍之處,天空佈滿彩虹,出現諸多瑞相;勇健得王知道自己所殺的是一位偉大的菩薩,心知犯下了彌天罪咎,內心無限悔恨,於是命人將菩薩的法體作塔供養,自己在塔前經常供養懺悔。此舉令全國上下悉皆生起了出離俗世、修持奢摩他的奉獻信心。


應用討論問題
一)岡波巴教導弟子修行要訣:「走破靴子,不如坐破墊子。」要生起菩提心,就必先要在寂靜處修好斷除自他的計執,而不是立刻在塵緣中遊蕩。你同意這個說法嗎?
二)我們不能平等觀自他的最大原因,就是有「我執」,以我執為根源,產生自他分別。試從日常生活中抽出「我執」這種潛藏習氣。例如你有一幢房子,當你住在裏面時,便會打掃得很清潔;但房子一旦賣了給別人,自己再也不在裏面住,無論房子髒得怎樣,甚至是殘破了,也不在乎。
三)《維摩詰經》說:「眾生病是故我病。」這就是修自他平等成就的見證。正如《入菩薩行》說:「如果以我所執(I take them for my own)來觀想一切眾生都是『我的眾生』,如是修行成熟後,則一切眾生與現在的『我』無有差別,對自己如何保護,對眾生也會如是保護。」試依〈靜慮品〉頌九十二及九十三,說明「眾生病是故我病」是反覆串習自他平等獲得成就的明證。
四)寂天菩薩說:「亡者他體故,生者亦復然。」意思是現在的我為了恐怕將來的我會受苦,所以要防範未然。但寂天菩薩認為現在的我不會受未來的苦,因為死者是今生的「我」,而轉生受苦者又是另一個生命體;這似乎與因果業力鼓勵行者取善因,招感將來樂報;捨惡因,免遭將來苦報的理論,有矛盾之處。你意下如何,如何平章這些說話?
五)你看到別人受苦受難,內心會否生起痛苦的感受?你會否覺得自己身陷輪迴,本身已很苦,不想再承擔眾生的痛苦呢?
六)試論述生起難忍眾生苦的大悲心是遣除自他一切痛苦,求得眾生畢竟安樂的正因。
七)《大日經》說:「諸佛以菩提心為正因,大悲心為根本。」所謂大悲心是以一人之力承擔眾人的苦;試引《入菩薩行》說明「大悲心」的功德。
八)試找《大正藏》第十五冊《經集》〈月燈三昧經〉卷八閱讀,將善花月菩薩本著「一苦若能除,眾多他人苦,為利自他故,慈者樂彼苦」的理念,並實踐「然為盡眾苦,不惜殉自命。」之高尚菩薩精神的事跡,改編為話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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