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瑜伽行四百論》(Bodhisattvayogacaryacatuhshatakatika)第61講

日期:2013年4月27日
聖天菩薩造論
月稱菩薩、賈曹杰註解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集解傳講



癸二 別破

子一 破境有自性由根所取

丑一 破所見實有

寅一 破對境實有

卯一 破教內實有師

辰一 觀察顯色形色是一是異而破

聖天菩薩不放鬆,繼續破斥色境有自性說:「你們認為色境有自性,並可由眼根認識。此外,又認為色境由顯色例如杯的綠色,和形色例如綠杯的杯形而組成,同時各有自性。我想問你,究竟綠杯的顯色和形色是一抑或是異呢?」

有部答道:「兩者各有自性。」

307 離顯色有形,云何取形色?

If shape is distinct from color, how is shape apprehended?

如果形狀和顏色各有自性,那麼我們看(綠杯)這東西時,為何除了看到(綠杯的)顏色外,還看到(這綠杯的)形狀呢?

有部立即反口說:「顯色與形色是一體!」

即顯取顯色,何故不由身?

If not distinct, why would the body not also apprehend color?

若果顏色和形狀是同一的話;為何用手觸摸(綠杯的)形狀時,不能同時認識顏色?

辰二 觀察四大種而破

有部質疑:所有色境都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種組成。由於色因(四大種)是實有,所以色果(色境)亦是實有。

聖天菩薩說:「我們只能看到色果,不能看到色因。」

308 如離於色外,不見於色因。

Only the form is visible, but the form’s causes are not seen.

我們只能見到色果,不能見到色因。

聖天菩薩質疑說:「你一方面堅持作為色果的境是實有,另一方面又說作為色因的四大種亦是實有;但邏輯上它們不應是兩樣實有的東西。」

有部急忙解惑:「不是,四大種是因,色境是果;它們是並存於一個實體內,就是色境!」

若如是二體,何故眼不取?

If indeed it is thus, why are both not also perceived by just the eyes?

(聖天菩薩搖頭說:)如果真是這樣的話;(色因和色果都實有並且存在於一體,)為甚麼眼識只能見色果而不能見色因?

辰三 明彼所許有違害

聖天菩薩一點也不鬆懈,再說:「如果你堅持色果和色因都是實在,並且是一體,那你便犯了無因過。」

309 見地名為堅,是身根所取;

以是唯觸中,乃可說名地。

Earth is seen as firm and stable and is apprehended by the body, only that which is tangible is referred to as earth.

地是堅硬和(感覺上是)質實的;並且只通過身根觸覺才得到(地大的存在)。所以能觸摸到(堅硬和質實的)才叫地大。

色境一定要靠眼根來辨識;但四大中地大就是靠身根才觸摸到它的堅硬和質實;故此色因就不應將地大包括在內。但有部堅持色因即是四大種;由於地、水、火、風都非眼能看得到的色境,如果承認色因就是四大種的話,這種色因本身就是無因生。

卯二 破外道勝論

勝論派(註釋315)提出異議:「地大雖是實有,但正如你所說是身根所觸覺,所以我同意我們看不到地大。但我仍堅持瓶是現見的。雖然未燒製的瓶因例如地大,是我們看不到的,但一經燒製成瓶,便起了變異;而這種變異是『德』句所攝,於是瓶就成為現量可見身了。」

聖天菩薩嘆謂:「難以苟同!現在我問你,新燒成的瓶與未燒製前的瓶是一或是異?」

勝論答:「兩者非一,各有實體。」

310 由所見生故,此瓶無少德。

Since it was produced as something visible, it is of no use at all to the pot.

聖天菩薩破斥說:「由於新燒成的瓶生起了另一個生因,因此便不成瓶因。」

聖天菩薩破斥說:「既然新燒製的瓶不同於未燒製的瓶,那麼它便不是瓶因了;只不過是另一件新東西的因罷。而你所謂現見瓶,便只能說是現見某件新的東西而已!」

勝論搖擺不定改口說:「兩者便應同一!」

聖天菩薩繼續破斥:

故如所見生,其有性非有。

As with the production of visibility, it lacks even the entity of existence.

聖天菩薩再破斥說:「(因為你們說未能燒製的地大是瓶因,)那麼新燒的瓶便不是唯一瓶因,所以不是實有。」

聖天菩薩再破斥說:「若果新燒製的瓶因等於未燒製的瓶因,那麼究竟哪一個才是瓶因呢?確切地說,由於新燒和未燒的瓶因都不是瓶因,所以瓶不是實有。此外,正如你先前所說,未燒製成瓶的瓶因不能現見,所以你說新燒製成的瓶是實有又能現見,實在是前後矛盾。」

至此,聖天菩薩已破斥「境」是實有;接著破斥「根」是實有。

寅二 破有境(識)實有

卯一 破眼見色有自性

小乘人質疑:由於有境(註釋316)例如眼識有自性,所以能現見有自性的色境。

聖天菩薩回應說:「實際不是這樣!」

311 眼等皆大造,何眼見非餘;

The eye, like the ear, is an outcome of the elements. The eyes see while the others do not.

眼、耳等根都是由四大種所造,但當眼感知色境時,其他(如耳等)諸根卻不能感知色境。

解惑:眼、耳等根皆是四大種所造色,由於眼根由四大種所造,所以非實有自性;而且只有眼根現見色境才會生起眼識;其他如耳根等不能現見色境。所以諸根認識對境時,就出現局限性;有局限性的東西,豈能談得上有自性!

質疑:《緣起經》明明說:「云何為色蘊?謂諸所有色,一切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難道佛所說的經都不準確嗎?

解惑:我們不曾懷疑,更沒有否定佛所說的經典。

質疑:佛和我們同一說法,為甚麼你們不否定佛所說法,卻否定我們的說法?

解惑:我們服膺《緣起經》,經內所謂的「諸法」都是緣起無自性的(existence of all that is dependent arising);但你所指的「諸法」,例如色、六根和四大種都說成是能從自己方面成立(exist by way of their own entity)(註釋317);佛所指與你所謂的「諸法」,各有不同含義。

故業果難思,牟尼真實說。

Certainly therefore the Subduer said the fruition of actions is inconceivable.

所以釋尊確切地指出:業果不可思議。

由此可知,眼見色等現象只是世俗現象,並不由自性成立;觀待眾緣下以名言成立;它是經不起勝義諦觀察的。何解眼只見色,其餘由四大所成的耳、鼻、舌、身等卻不能見色?這就是難思議的因果關係,不能以正智解釋觀察(註釋318)。正如賈曹杰引世尊的經句說:「有情異熟難思議,世間一切從因生。」

卯二 破識是作者

這時數論外道(註釋319)又站出來說:「佛教認為眼根感知色境因而產生眼識;但我們卻認為能見的作者有兩種:所謂『眼等見』和『內智知』認識受者色境。由於經驗上透過『內智知』,佛教所謂識果,我們見得到綠杯;所以『內智知』是實有。(註釋320)」

聖天菩薩搖頭道:當「眼等見」和「內智知」認識「色境」時,兩者是同時進行,抑或孰先孰後呢?不過,我可以告訴你,無論孰先孰後抑或是二者同時,三種情況下皆不能以自性來成立。若不能成立;包括「內智知」在內,能取所取都非實有。

312 智緣未有故,智非在見先;

居後智唐捐,同時見無用。

Because the conditions are incomplete, there is no awareness before looking, while afterwards awareness is of no use, the instrument is of no use in the third case.

當「眼等見」和「內智知」認識色境,在未有「見」之前,這個「智」不會生起;已有「見」生起,(因為已認識色境了;)「智」則無需要生起了。在第三種情況下(「見」和「智」同時),無論「見」或「智」都是無作用的。

在認識色境時,未有「見」,單靠「智」是不可能認識色境,好像盲人沒有「見」,只有「智」便不能說見到外物。如果「智」在「見」後出現,即不需要「智」已見到外物了,「智」便成唐捐。如果「見」和「智」要同時才能見外境的話;因為「見」必要聯同「智」,「智」必要聯同「見」才可認識色境,兩者對認識色境都不能產生決定性的作用,故兩皆無用。既然無用,何會有自性?相反來說,如果只有「智」沒有「見」亦可見外物,那末盲人亦可見到世界!如果只有「見」沒有「智」也可見到外物,那麼相機亦可跟人一樣說:「我見到綠杯。」所以數論所謂的能取「眼等見」和「內智知」都不是實有。

註釋

  1. 勝論派提出六句義,所謂實(體)、德(相)、業(用),並從比較關係中得同、異和合。根據玄奘法師翻譯護法論師的《大乘廣百論釋論》卷七提到,勝論認為瓶沒有實體,但製成瓶的過程中有「異」相生起,而這「異」相為「德」相所攝,所以這燒製成瓶的相狀是實有,並為現量所見。
  2. 「有境」指識;因為緣根和境而出生成就識,所以識稱為「有境」。這種翻譯方法古已有之,例如求那跋陀羅(394-468)譯《雜阿含經》二五七經說:「(對)於此五受陰如實知、見、明、覺、慧、無間等,是名為明。成就此法者,是名有明。」
  3. 這說明了佛與聲聞眼中的諸法迥然不同;同一樣東西,例如四大種所造色;佛認為能造及所造是互相依緣而無自性存在;但後者卻執四大種實有,由四大種所造的色亦實有。中觀要破的不是諸法,而是破斥執諸法為實有這個戲論。
  4. 眼見色等只是世俗心、心所的虛妄活動,而起動這些活動,純粹是由個人及眾生的業因所致,這就是所謂「萬法唯心顯,心顯現如幻」的諸法(心、心所活動)皆無自性的道理。在未見道前,無漏智未起,便不能擺脫這些「相轉」,因而擾亂心智;見道後還需一段長時間保荏發展這種無分別的無漏智;到第八地因菩薩修成滅盡定而使無漏智完全成熟;具足後得智這種有分別的無漏智,自然會明白到及能向人解說眼未曾見色等諸法空相的活動情況。所以對未見道的凡夫來說,最聰明的方法便是依從聖人例如佛和第八地菩薩,以後得智開示諸法實相的教誨去修行,那麼必蒙佛護念加持而不遭遇魔事。
  5. 根據玄奘法師翻譯護法論師的《大乘廣百論釋論》卷七所說,這一頌破斥的是數論。
  6. 根據數論的說法,作為作者的「神我」和受者「主物」都是實有。這裡的神我包括「眼等見」和「內智知」兩者。

應用思考問題

  1. 實有宗主張實有的顯色(綠)和實有的形色(杯)組成實有的綠杯。聖天菩薩就綠杯的顯色和形色無論是一是異來分析;結論出兩者都不能實有;從而破斥綠杯實有的主張。試依頌三0七說明。
  2. 實有宗又說由於構成綠杯這色果的色因──所謂四大種是實有,所以推論這綠杯實有。聖天菩薩以我們只能見到色果(綠杯)而不見色因(四大種)的普通常識,說出如果四大種實有並與綠杯一體,我們必定在見綠杯的同時,亦見到四大種;所以結論出四大種不能實有;更不能作為「因」而構成實有的「色果」。試依頌三0八說明。
  3. 實有宗堅持色因即是四大種;殊不知四大種中地、水、火、風各有不同;色因是眼識所行境,地大便要靠身根觸摸;其他如風大亦復如是。所以勝論主張「四大是實有,是色因」這個說法正正犯了「無因生」──色因不包括全部四大這謬論。試依頌三0九說明。
  4. 勝論宗立六句義:認為瓶經燒製後得一變異相狀這所見境是實有,並認為這所見境是可現見。聖天菩薩如何在頌三一0破斥?試詳言之。
  5. 眼見色只是眾緣觀待,以假名成立的世俗現象。但佛教小乘實有宗就執實有眼、實有色境、實有四大;六根都是由四大所造的實有色境。聖天菩薩如何破斥?
  6. 實有宗抱怨說:「佛也在經文中持與自己一樣的說法:『色蘊是四大及四大所造色』;為何中觀只針對自己,對佛所說卻唯唯諾諾?」試從疏解中說明其中道理。
  7. 試說明我們未得無漏智前,根本就不會明白勝義諦的道理,而且更切忌行於斷常二邊,例如自己明明活在世間,又妄言見山不是山,遇火不是火;又或執諸法皆實有;禍福不可扭轉等定命謬思。試依頌三一一後兩句及註三一七說明甚麼東西對凡夫來說是不可思議,又有甚麼東西要到我們獲得圓滿無漏智(例如到第八地)才可通曉的。
  8. 數論將能見的眼根分成「眼等見」和「內智知」;並揚言兩者都實有;從而重提「眼現見色境」。但聖天菩薩就「見」和「智」認識色境時,以「先」、「後」、「同時」三個情況來分析審察,發覺「見」和「智」兩者都無法自性成立。試依頌三一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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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講座:《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第六十一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