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瑜伽行四百論》(Bodhisattvayogacaryacatuhshatakatika)第60講

日期:2013年3月16日
聖天菩薩造論
月稱菩薩、賈曹杰註解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集解傳講



己四 破根境實有

庚一 標品名

示修《菩薩瑜伽行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破根境品第十三

庚二 正釋品文

辛一 廣釋破境實有的正理

壬一 破所取的根境實有

癸一 總破

子一 正破

丑一 破由根識現量瓶有自性相

數論迦比羅質疑:你在上文第三百頌說到:「有智求勝德,亦愛他真理!」我想問你,甚麼是勝德?甚麼是真理?

聖天菩薩以堅決的口脗說:「『見一切法無自性』是最殊勝的修學,『一切法無自性』是究竟真理!」

質疑:我不能接受你所說一切法無自性,因為如果一切法無自性的話,世界上所有東西就會像龜毛、兔角一樣看不到,摸不著;但我確實見到佛桌上有一個瓶子。

聖天菩薩搖頭說:「你所說的與真實不符!」

301 若見瓶色時,非能見一切,

見真者誰說,瓶為可現見?

When seeing its form, one does not in fact see the whole pot. Who that knows reality would claim that the pot is directly perceptible also?

眼識只見到瓶的形象,並非能見到瓶的整體(例如它的香、味、觸等等),所以,了知諸法真實義的人不會這樣說:瓶是可以現見到的東西。

聖天菩薩分析說:「你說我佛桌上有花瓶,而這花瓶是真實存在;所以你直接見得到花瓶;這說法不能成立。因為你所謂看到花瓶,只是看到花瓶的色境,可是組成花瓶的香境、味境和觸境,你能看到嗎?(註釋311)所以你說見到花瓶;只是現見花瓶的一部分,並非整體。假如花瓶是可現見的話;那末,組成瓶的其他部分如香境、味境等,都應得見;但在經驗之中,我們看不到瓶的香、瓶的味;由此得知,瓶是不可被現見的。」

有些分辨師(Dialecticians)堅持瓶是實有,所以我們能現見瓶,他們這樣說:「事實上,我們跟世人一樣,認為只需見到瓶的色境部分,即能同時現見瓶其他組成部分。例如『舉頭望明月』,無論見到的是彎月,抑或圓月;都一概說成現見明月!」

聖天菩薩箭鋒相拄說:「照道理來說,我們看到物件部分時,不能說看到物體全部,否則便犯上如瞎子摸象一樣,以偏概全等笑話。同時,經驗也告訴我們,瓶體的色境可以現見,但香境、味境和觸境都不可能現見;所以證明現見瓶體中的色境,不應當成現見花瓶!」(註釋312)

丑二 示由此理例破其餘

302 諸有勝慧人,隨前所說義,

於香味及觸,一切類應遮。

By this very same analysis, those with superior intelligence, should refute individually all that is fragrant, sweet and smooth.

有殊勝智慧的人,隨著前頌所得出的正理,應能遮除一切由根識可現聞(或嚐或摸)到自性的香境、味境和觸境。

同理,愚笨者會說:「因為我聞到荳蔻花的香味,所以荳蔻花肯定有自性!」「因為我嚐到甘蔗很甜,所以它肯定自性存在。」等等謬思。對此我們可依前頌破斥說:「如果有自性的荳蔻花可聞,因荳蔻花由色、香、味、觸等合四塵觀待而有,故亦應現聞花的色境、味境和觸境。」

丑三 由見色自相成立,見其他一切有大過失

質疑:「瓶與組成它的色境是一體,非是異體;所以見到瓶的色境,即是見到整個瓶。」

「你說見到部分即見全體;那可否說見不到部分即見不到全部;換言之,你說:見瓶色境即是見瓶全部;亦可說成:因見不到瓶味,所以見不到整個瓶;說直接一點,你連瓶的色境亦見不到。事實上,部分不得作為全體哩!」

303 若由見色故,便言見一切,

由不見餘故,色應名不見。

If because the form is seen everything is seen, why because of what is not seen, would the form not be unseen?

如果你說見到色境,即是見到一切;那可否說:因我見不到(瓶的)其餘(組成)部分(例如瓶味),即是見不到瓶的全部,包括色境呢?

丑四 破唯色自相是現量境

反對者見到自己論據一一被駁倒,快要完全倒下來了;於是退步抽身,改變口風說:「我承認眼識現見色境只是見瓶體的部分,不能說現見全瓶;但至少我現見瓶的色境這部分有真實自性。如此亦可間接地推斷瓶有自性!」

聖天菩薩不放鬆再說:「瓶的色境亦無自性,因瓶的色境是由多個部分觀待而有,並無實體。」

304 即唯於瓶色,亦非現見性;

以彼有彼分,此分中分故。

There is no direct perception of just the form alone, because it has a close and distant as well as a central part.

(只就)瓶色而言,亦不可能有現見性。因為瓶色由(多個支分包括)彼分、此分和中分觀待而有。

丑五 示彼能立與所立相同

數論先後被聖天菩薩破斥「瓶可現見」和「瓶色境可現見」,真可謂節節敗退;他首先提出「瓶可現見」,即遭聖天菩薩破斥:「你所見只是瓶的色境,還有香境、味境、觸境,是你見不到的。」又改口說:「自己可現見瓶的色境。」但聖天菩薩又以「瓶之色境由諸方分所成,見到『此分』,即見不到『彼分』,亦見不到『中分』」來反駁。為了挽救「瓶可現見」和「瓶之色境可現見」,便以堅決的口脗說:「瓶的色境由無方分極微組成,而極微是實有,並且無方分,不存在你所謂有『此分』、『彼分』、『中分』等分別,所以我提出『瓶可現見』、『瓶之色境可現見』是可以成立的。」

聖天菩薩搖頭說:「所謂極微亦只不過是假名安立而已。無論有方分、無方分的極微,都無自性;所以你提出『瓶可現見』和『瓶之色境可現見』,仍然不能成立。(註釋313)」

305 極微分有無,應審諦思察;

引不成為證,義終不可成。

This also applies when one examines whether particles have parts or not. Thus to prove a thesis by that which must be proved is not feasible.

(你應)嚴謹地從極微有方分和無方分(這兩點)詳細觀察,(經審察後)兩者不能成立,所以(你)引用極微不能成為瓶為實有的證據;(你)堅稱「瓶可現見」這命題始終都是不可成立。

無論中觀和唯識,都先後破斥過「極微是物質最基本實有的組成單位」這個錯誤的見解(註釋314)。如果極微有方分的話,便應由前、後、左、右、上、下六分組成;換言之,極微仍可再分割,這樣「極微」便不再是「極微」了!如果極微無方分的話,一座喜瑪拉雅山的無數極微,堆積起來的體積可能相等於一顆芝麻,這是違反常識的。由此證明極微不是組成物質最基本而且實有的單位。因此,數論提出「瓶可現見」和「瓶之色境可現見」兩個命題不能成立。

子二 示其餘理

306 一切成分色,復成為有分,

故言說文字,此中亦非有。

Everything too is a component, as well as being a composite. Thus even a spoken syllable does not have existence here.

諸法觀待其他組成部分而成立;而其他組成部分(支分)因觀待其他更細分的組成部分而成為有分(整體);所以諸法唯是依言說文字而假名安立,此中的言說文字亦無自性。

一件東西的整體稱為有分,組成一件東西的部分稱為支分。在世俗中,有分與支分是相互觀待而成,例如依緣五蘊而假名為我;依緣車架、車廂、車輪而假名為車。如果再細分,支分亦觀待其組成支分而成立;例如車廂要觀待車位、木板、鐵殼才成立;所以諸法唯有語言文字所安立的假名,並無自性。不僅如此,語言文字本身亦非實有。

註釋

  1. 根據世親論師《俱舍論》卷四〈分別根品〉說:「欲界的東西必須『八事俱生,隨一不減!』」構成欲界中任何一件東西,起碼要由四大──地、水、火、風和四塵──色、香、味、觸,八極微體和合,缺一也不可。所以瓶是依八法而名言假立。
  2. 賈曹杰在《善解心要》疏解本頌時說:「月稱大疏中廣辨此理,文繁且止。」為此讓大家容易掌握「現見瓶之色境」並非等於「現見瓶」,所以以普通常識和一般邏輯改寫這段疏文。
  3. 月稱菩薩繼承聖天菩薩的觀點破斥「能現見瓶」這說法。祂在《入中論》頌一五七說:「『色等如是住,便起瓶覺』亦非理。由無生故無色等,故彼不應即是形。」意思是說:有人執由色香味觸四種極微,再由陶匠燒成瓶的形狀,於是生起瓶的感覺,說這是瓶。但月稱菩薩反駁,色香味觸四種極微積聚之形非瓶,就好像車形是由車架、車輪等支分積聚所成之車形並非與車一樣;同時,諸法無生,連色等四極微都非實有,更何況是由色等四微積聚成瓶的形狀會是實有嗎?
  4. 見拙作《入菩薩行講義下卷》頁一一九頌八十五和八十六,及頁一二三註釋四。

應用思考問題

  1. 《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破根境品〉相當於漢譯的《百論》〈破情品〉第五和〈破塵品〉第六;試略言兩者之大概。
  2. 也許有人會質疑瓶是現量可見的東西,故此有自性。但聖天菩薩說,我們所謂見到瓶,其實只是見到瓶的色境;卻不能見到瓶的味境、香境;所以我們「能現見瓶是有自性存在」之說法不能成立,瓶只是眾緣和合假名成立。試依頌三0一說明。
  3. 分辨師認為六根認識六境而生出六識,這六識是一種分別所得境(a generic image may be apprehended as merged),所以認為這些分別識是現量;這和世人認為眼所見對境為現量有矛盾,而且每剎那(a single moment)根境相連,根識只能是無分別識,不可能是分別識,更遑言是分別所得境。所以賈曹杰認為分辨師所謂「能現見瓶有自性」之論點不能成立。試依賈曹杰《善解心要》對頌三0一的疏解詳言之。
  4. 數論迦比羅仙人認為現見瓶境即現見瓶體,違反了「以部分為全體」之謬誤。請依頌三0三說明。
  5. 數論迦比羅仙人又錯誤解讀中觀瑜伽師所說:「汝只見瓶色境不見瓶體。」以為中觀承認瓶色境有自性,是實有存在。殊不見中觀只承認瓶色境和其他組成瓶體各部分如瓶味境、瓶香境等都是眾緣觀待,唯以名言假立,丁點自性俱無。試以頌三0四說明。
  6. 古代人認為「極微是物質組成的基本單位」;但經大乘無論中觀或唯識的合理分析後,都是無法成立。誠如《入菩薩行》〈智慧品〉頌八十五和八十六:「能聚由聚成,聚者猶可分;分復析為塵,塵析為方分;方分離部分,如空無微塵。」和《唯識二十頌》所說:「六塵同時觸,微塵成六分;六塵若一位,山王成塵許。」試依空有二宗破斥「極微為組成物質最基本實有單位」之說法。
  7. 中觀認為在世俗諦中所有事物只能以互相觀待,名言假立而成;丁點兒真實都欠奉。此外,名言假立亦是依緣於眾生業惑心理活動、語言概念而觀待成立,毫不真實。試依頌三0六說明。


主辦機構:大圓滿佛教中心

佛學講座:《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第六十講完